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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報全媒體訊(椰網/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通訊員 邱晨兮 紀琳)近日,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耗時七年的民間借貸糾紛,切實為申請執行人兌現了2000余萬元的“真金白銀”。
2016年,原告柯某因民間借貸糾紛將被告李某、海南某咨詢投資公司訴至法院,經法院一審調解確認被告應向原告支付本金620萬元及利息。上述調解協議生效后,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,申請執行人柯某遂向龍華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執行過程中,龍華區法院依法首封了被執行人海南某咨詢投資公司的一處商用樓,同時也輪候查封了被執行人李某的一處房產。案件承辦法官仔細研究案情,向商用樓的承租方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并執行回300多萬租金,輪候查封的房產已經參與分配獲得分配款約300萬元。
龍華區法院首封的商用樓進入拍賣程序后,被執行人海南某咨詢投資公司想通過申請破產清算阻礙執行。鑒于不動產的處置耗時較長,為提高執行效率,兼顧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之間的轉換銜接,龍華區法院決定繼續推進涉案商用樓的拍賣變現程序,所得款項待破產案件審理結果出來后再作處理。最終,歷經海口中院一審、海南高院二審后,依法駁回了被執行人海南某咨詢投資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,涉案商用樓也經拍賣二拍流拍。執行法官立即審時度勢,轉變思路,約談各方當事人,通過擺事實、釋法理、講效益,促成了申請執行人同意以房抵債的方案,將被執行人海南某咨詢投資公司名下的商用樓作價1300余萬元抵債給申請執行人柯某,原商用樓的租戶繼續將租期內的剩余租金支付給柯某,柯某放棄剩余利息,該案順利執行完畢。申請執行人柯某對龍華區法院前期做的大量推進工作表示肯定,連聲致謝,還自愿代被執行人支付其在龍華區法院另案所欠付的物業費案款4萬余元,使得兩案均圓滿執行完畢。
該案從執行依據生效至今歷時七年,案件承辦法官砥礪深耕、攻堅克難,最終掃除了各種“執行障礙”,不僅為申請執行人柯某兌現了“真金白銀”,同時又理順了承租關系,化解了原被執行人拖欠物業費等矛盾糾紛,平衡了各方利益。下一步,龍華區法院將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理念,積極采取各種執行措施,充分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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